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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办[2015]25号-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青岛市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支付机构2014年反洗钱工作自律考核评价及业务知识测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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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6 10: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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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青岛市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支付机构2014年反洗钱工作自律考核评价及业务知识测试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 » 地方人民银行 » 山东省 » 青岛市 » 青银办
年份: 2015
发文编号: 25
本帖最后由 hongtouwen.com 于 2015-8-16 10:05 编辑


青银办〔2015〕25号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关于青岛市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支付机构
2014年反洗钱工作自律考核评价
及业务知识测试情况的通报

为督促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支付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律规章,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有效防范和遏制洗钱犯罪行为,按照《山东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核评估暂行办法》(济银发〔201219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中心支行对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2014年度自律考核评价及反洗钱业务知识测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律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14年,我中心支行共组织辖区179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支付机构开展反洗钱自律考核评价工作,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53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67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9家。从考核情况看,大部分机构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评,较客观地对本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我中心支行在各机构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办法》规定从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反洗钱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反洗钱工作配合与成效情况、其它反洗钱工作情况等四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最终形成对辖区金融机构2014年度反洗钱工作的整体评价,并确定了相应评价等级。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一)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架构不断完善
一是按照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反洗钱内控制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银发〔20132号)要求,金融机构应于20131231日前制定或修订自身反洗钱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确保相关制度、操作流程涵盖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以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工作。截至2014年末,绝大部分金融机构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或修订内控制度并向我中心支行报备,但仍有部分金融机构未制定涉及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以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相关制度。对于未按要求及时制定、修订内控制度的金融机构,我中心支行在本年度自律考核评价中对其予以了相应扣分。
二是多家银行机构成立反洗钱集中处理中心,反洗钱组织架构不断完善为切实提升反洗钱工作效率和质量,继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之后,建设银行和青岛银行于2014年开始启动反洗钱可疑交易集中处理工作,成立了专业反洗钱团队负责可疑交易补录、分析和报告,以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工作,实现了反洗钱工作的“专家做”、“集中做”,既提升了工作效率,又减轻了一线柜员负担,反洗钱组织架构不断完善、工作流程不断优化。与此同时,仍有部分金融机构反洗钱负责部门未能有效承担起在机构内部牵头管理反洗钱工作的职责,导致机构业务条线反洗钱意识薄弱,反洗钱工作机制不顺畅,影响了反洗钱工作开展效率。
()顺应反洗钱形势变化,可疑交易分析监测开启新模式
一是采用自定义可疑交易监测标准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安排,2015年拟出台新修订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由人民银行法定向金融机构自主确定方向转变。目前,青岛辖区银行机构采用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主要有两种来源:1.完全按照法定异常交易标准,即依据2006年颁布实施的《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监测分析;2.以法定异常交易标准为基础,根据业务和客户特点自行研发部分可疑交易监测标准。2012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了金融机构自定异常交易标准试点工作,目前青岛辖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韩亚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等8家银行机构在可疑交易监测中采用了自定义的异常交易标准,可疑交易监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大为提高。
二是探索可疑交易集中处理新模式。根据风险为本、法人监管的工作要求,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建设银行、青岛银行率先探索实施了可疑交易集中处理新模式,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可疑交易集中处理,实现了报告人员由松散型半专业化队伍向专家型专业化队伍转变,可疑交易识别方法由借助经验性平面化指标向依托量化数理模型方向转变,可疑交易分析由依靠员工个人禀赋向制度化流程化方向转变,解决了可疑交易报告量大、负担重、有效性不足等现实难题,为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奠定了人力、机制基础。
(三)辖区银行机构积极参与反洗钱专项工作,效果显著
一是参与反电信网络诈骗洗钱专项工作。2014年我中心支行与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青岛反电信网络诈骗洗钱专项工作”,辖区银行机构积极响应、全面参与,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银行机构基层工作人员识别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犯罪的能力。通过专项工作,辖区银行在预防提示、案件堵截等方面总结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如建行对办理汇款业务的客户落实“二问一提醒”;华夏银行实行对“三类客户四必问”提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积极协调总行,在辖区ATM机和网银上设置了语音和宣传画面的提示,增添了人机互动防范风险功能。截至2014年末,全市堵截诈骗犯罪行为178起,为群众避免损失700余万元,辖区银行接到群众锦旗、感谢信、上门表扬46件次,专项工作经验被本市17家媒体报道,银行美誉度得到提升,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二是落实反恐融资专项工作。《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颁布以后,我中心支行立即制定了《青岛反恐怖融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总行要求开展涉恐资产风险排查工作。辖区银行机构依照要求,对自身反洗钱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梳理修订,对特色产品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扎实开展反恐怖融资风险排查和实时监测,确保有效落实反恐融资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反恐融资专项工作,辖区银行反恐融资交易分析意识显著增强,辖区某银行报送的一起涉恐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经我中心支行分析后移送反恐支队,目前涉恐嫌疑人被顺利抓获。
(四)反洗钱宣传培训富有特色、形式多样
一是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宣传活动。辖区金融机构积极组织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结合自身业务、客户特点开展了形式各样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材料、通过网页宣传、举行客户讲座等,通过多种渠道向客户宣传反洗钱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其中,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依托新型通讯平台,开通“青岛反洗钱研究”微信公众号,定期刊发反洗钱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洗钱案例等内容,宣传手段新颖,有效扩展了反洗钱宣传的受众面。但也有一些金融机构未能将反洗钱宣传落到实处,宣传活动浮于表面,如仅悬挂横幅,未能真正向机构员工和客户宣传反洗钱知识,提高其反洗钱意识。
二是自上而下全面开展反洗钱培训。2014年,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相关人员共500余人参加了人民银行总行远程网络培训,参训人员均顺利完成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各金融机构面对反洗钱工作新形势,日益重视对机构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培训,自上而下全面开展反洗钱培训活动。如平安证券青岛中山路证券营业部2014年度通过集中学习、视频培训的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了11次反洗钱培训;太平人寿青岛分公司本部及辖内机构共组织11次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累计1588人次参加。但另一方面,仍有部分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培训次数较少、培训内容未涉及新出台的反洗钱法规制度、培训人员未涵盖主要业务条线人员等问题,反洗钱培训流于形式。
(五)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工作
一是依法配合人民银行行政调查。2014年,我中心支行依法开展行政调查及协查137次,金融机构在配合此项工作时,能够做到严格保密、积极配合,凝聚力量共同预防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成效显著。二是为监管法规的制定提供建议。2014年我中心支行根据总行要求,先后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修订稿)》、《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向辖区金融机构征求意见,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为法规条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供建议。三是积极参与反洗钱调研工作。辖区大部分金融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反洗钱工作信息,积极、主动参与反洗钱调研、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反洗钱理论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对于部分金融机构不按要求配合反洗钱监管和调研工作的情况,我中心支行在本年度自律考核评价中也对其予以了相应扣分。
三、反洗钱业务知识测试情况
按照《办法》要求,20141216日,我中心支行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支付机构开展了反洗钱业务知识测试,全市194家机构、402人报名参加了测试。
为保证测试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此次参加测试人员范围包括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支付机构从业人员,并统一抽取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支付机构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人及一线反洗钱人员参加。在测试组织上,我中心支行指定专人负责试卷保密,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力求测试公平公正。
从测试情况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成绩72.95分,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平均成绩70.98分,保险业金融机构平均成绩58.67分,其他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成绩61.39分,非金融支付机构平均成绩40.89分。其中青岛银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仙霞岭路证券营业部、中国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等18家机构的平均成绩超过85分,成绩优异。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祁晓东、银河期货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隋晓光、中国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曹璐等30名部门负责人在本次测试中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部门负责人。光大银行青岛分行郭宝丽、锦泰期货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郝胜男、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王思涵等30名个人在本次测试中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个人。
绝大部分金融机构能够正确认识此次测试的目的和意义,及时且按要求报送参加测试人员名单,积极备考,认真考试。但是,测试过程中也发现个别机构存在参加人员不符合要求、无故换人或无故缺考等现象,一是按照报名通知要求,各机构均需派出一名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测试,但个别金融机构未派出相应人员参加。二是实际参加测试人员与报名信息不符,且未提前向我中支申请变更,属无故换人。为保证测试公平性,我中支对该两类情况相关人员的个人成绩做出相应扣减。三是极个别金融机构存在无故缺考,缺考人员个人成绩按零分处理。
此次测试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检验了各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对于反洗钱法规、制度的理解掌握情况,以及各机构日常反洗钱培训、学习机制的有效性。各机构应当根据此次测试情况查缺补漏,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及时掌握反洗钱监管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培训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履行反洗钱职责的能力。
附件:1.2014年青岛市金融机构反洗钱自律考核评价等级表
        2.2014年青岛市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支付机构反洗钱业
            务知识测试机构平均成绩统计表
          3.2014年青岛市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支付机构反洗钱业
            务知识测试优秀人员成绩表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2015年324日    





  
  主  送: 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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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分行,各外资银行青岛分行,各村镇银行,江苏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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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各证券公司青岛营业部,各期货公司青岛营
  
             业部,各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各支付机构,陆家嘴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
  
  内部发送: 辛树人行长,管发进主任,办公室,反洗钱处。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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