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核查的通知 汇国便函[2014]15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际收支处: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自2014年9月正式施行以来,迄今申报主体已完成三期数据报送。为保证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质量,便于开发系统核查功能,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对前期数据核查、系统测试过程中总结的核查规则进行了整理(见附件1),现请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根据核查分工表(见附件2-电子版表格),参考核查规则对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应于2014年12月26日之前完成分工任务,填写《数据核查问题反馈表》(见附件3),并通过门户网反馈国际收支司国际收支统计处邮箱(bop@bop.safe)。 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将核查规则(见附件1)以征求意见稿形式发送给辖内申报主体,要求其使用核查规则进行数据 自查,并反馈核查规则是否具有可行性。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根据自身的核查情况,并结合申报主体的反馈意见,于2015年1月6日之前填写《核查规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补充核查规则及提出修改意见。 如有疑问,请与国际收支司国际收支统计处联系。联系人:樊洪宇,联系电话:010-68402489。 附件:1、核查规则(征求意见稿) 2、核查分工表 3、《数据核查问题反馈表》 4、《核查规则意见反馈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1 核查规则(征求意见稿) 1.1错误及校验规则 表名 | | | 各表 | | 主要涉及的报表项目: A01-如A0110选择“是”,则A111该SPV或壳公司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如果如A0110选择“否”,则A0103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A02-A0220境外投资者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B01-B0105发行地≠CHN或N/A。 B02-B0204发行地≠CHN或N/A。 B03-B0306非居民发行主体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B06-B0602非居民投资者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C01-C0106非居民交易对手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D01-D0102对方国家/地区≠CHN或N/A。 D02-D0203对方国家/地区≠CHN或N/A。 D03-D0303对方国家/地区≠CHN或N/A。 D04-D0401对方国家/地区≠CHN或N/A。 D05-D0502对方国家/地区≠CHN或N/A。 D06-D0601对方国家/地区≠CHN或N/A。 D07-D0703对方国家/地区≠CHN或N/A。 D08-D0801对方国家/地区≠CHN或N/A。 E01-E0102交易对方国家/地区≠CHN或N/A。 F01/F02-F0103/F0203境外付/收款人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G01-G0105交易所在地国家/地区≠CHN或N/A。 G02-G0203发卡行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H01-H0102非居民委托人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H02-H0209投资工具发行市场≠CHN或N/A。 I01-I0102保单持有人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I02-I0202再保险分出人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I03-I0302再保险接受人所属国家/地区≠CHN或N/A。 | 各表 | | 同一填报机构报送的同期各报表(从Z01表至X01表)填报机构代码(OBJCODE)应一致,均为12位金融机构标识码。 | 各表 | | 在接口方式下,对填报期选择加以限制。如在2014年11月份填报该套报表的时候,填报期不能选择201410以后的任何时期。 | 各表 | | 为确保正确填报币种代码,增加以下控制: 1 各表的币种代码不能为欧元区各国的原币种代码,包括:ATS 奥地利先令、BEF 比利时法郎、CYP 塞浦路斯镑、DEM 德国马克、ESP 西班牙比塞塔、FIM 芬兰马克、FRF 法国法郎、GRD 希腊德拉克马、IEP 爱尔兰镑、ITL 意大利里拉、LUF 卢森堡法郎、LVL拉脱维亚拉特、MTL 马耳他里拉、NLG 荷兰盾、PTE 葡萄牙埃斯库多、SIT 斯洛文尼亚托拉尔、SKK 斯洛伐克克朗。 2.不能为以下币种代码:ASF 记账瑞士法郎、TPE 东帝汶埃斯库多、USN 美元次日、USS 美元同日、XBA 欧洲混合单位(EURCO)、XBB 欧洲货币单位(EMU.-6)、XBC 欧洲帐户9单位(E.U.A.-9)、XBD 欧洲帐户17单位(E.U.A.-17)、XDR 特别提款权、XFO 黄金法郎、XFU UIC法郎、XTS 记帐美元、BOV Mvdol。如确实存在相关币种数据,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系,并提供上述币种分别折美元和折人民币的月均、月末和年均汇率。 | Z01表 | | 当填报机构代码为12位时,金融机构代码默认取第7-第10位;当填报机构代码为9位时,只校验金融机构代码不能为“N/A”。 | Z01表 | | Z01表“CONTACT牵头部门机构联系人”、“TEL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Z01表同一填报机构代码、同一报告期仅应报送一条数据。 | Z03表 | | Z03表中投资关系中,每个机构应使用唯一代码,同一条数据(即一组投资关系)中“Z0302投资者代码”与“Z0307被投资者机构代码”不能相同。 | A02-1表 | | | A02-2表 | | 同一报告期,一个填报机构的一个境外投资者代码在A02-2表应仅报送一条数据。 | B01表 | | “B0109发行主体所属部门”不能是政府、中央银行、国际组织。 | B01表 | | “B0219本月市值中的其中:剩余期限在一年及以下”为必填项,且满足,当B0210=1时,B0218=B0219 | D05-1、D06-1 | | 同一外债编号(EXDEBTCODE)下每报告期仅可有一条数据,且该条数据的各项数不能同时为0。 | E01表 | | 1 E01表,“E0101 项目代码”必须是《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7.25.12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代码表”中的代码,不能出现表中没有的代码。 2 “E0103金额”需满足以下关系: 1100≥1101; 1200=1201+1202+1203+1204+1205+1206+1207+1208+1209+1210+1211+1212+1214; 1600=1601+1602; 1700≥1701; 2100≥2101;; 2200=2201+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213+2214; 2500≥2501; 2600=2601+2602; 2700≥2701; 1000=1100+1200+1600+1700; 2000=2100+2200+2300+2400+2500+2600+2700; 3000=3001+3002。 | X01表 | | “X0102金额”需满足以下关系: 1000=1100+1200+1300; 1000≥1001; 1100≥1101; 1110≥1111; 1200≥1201; 1300≥1301; 2000=2100+2200; 2000≥2001 2100≥2101; 2200≥2201。 |
1.2 疑问及核查规则 表名 | | | 各表 | | 将填报机构的业务量以及分国别、币种情况进行排序,以经验判断是否处于合理数量级水平。 | | 对于接口报送的填报主体,其各表数据自编码中的报送期(6位)应与报告期(YYYYMM)一致。 | | 原则上,国别和币种代码均应为“7.1国家和地区代码表”、“7.2币种代码表”中确定的国家(地区)和币种,因此, 1 对于填写为XXX的币种,应予以特别关注,正常情况下不应出现XXX。如因外汇局系统内缺少相应的币种代码,则应当向外汇局反馈以便于更新系统代码库。 2 除A01-1表中的“A0129可流通股票(份额)的记账币种(原币)”和 A02-2表中的“A0227可流通股票(份额)的记账币种(原币)”可填写为“N/A”外,其他均需从“7.2币种代码表”中选择。 3 除G02境外银行卡境内消费提现外,其余各表不应出现ZZZ的国别。如因外汇局系统内缺少相应的国别代码,则应当向外汇局反馈以便于更新系统代码库。 | Z01 填报单位基本信息 | | 4位金融机构代码应为12位金融机构标识码的第7-10位。 | | 填报单位名称应为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的规范全称,不能为字母、数字或标点符号等字符。 | | Z03(填报单位投资关系)中的“投资者名称”或“被投资机构名称”至少一次出现填报机构自身,其“投资者代码”或“被投资机构代码”应当填写该填报机构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剔除第8、9位代码之间的横线),且与该填报机构Z01表中的组织机构代码(Z0103)一致。 | | 商业银行填报机构所属行业不可为中央银行服务,应为货币银行服务(6620)。 | | Z0107=2(分支机构)的,必然为外资机构,在Z03表中必须填写直接的外国投资者,且外国投资者持有表决权比例大于50%,同时必须填写A02-1表。 | Z02 业务概览 | | 若填报机构在Z02表中某些报表未选择,但根据经验判断和对辖内填报机构的了解,判断其是否真实不需填报 | Z03填报单位投资关系 | | 1 Z03中填报的投资者必须是持有被投资机构10%及以上表决权的单个投资者或投资者集团,但登记结算代理人(如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即便持有10%及以上表决权,也不应填入本表。 2 Z03表中填报机构的投资者应包括持有本填报机构10%及以上表决权的境外股东和境内股东,以便于外汇局后续判断填报机构的机构类型。 | Z03填报单位投资关系 | | Z03表中填报单位直接向下一级的“Z0308被投资者机构所属国家/地区”中有非中国的被投资机构时,A01-1表(对外直接投资(资产负债及市值))必有数据。 如A0110选择“是”,则“A111该SPV或壳公司所属国家/地区”应当在该填报单位直接向下一级的外国被投资机构“Z0308被投资机构所属国家/地区”出现;且“A0101境外被投资机构代码”、“A0102境外被投资机构全称”、“A0103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属国家/地区”、“A0104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属行业”应在Z03表中出现,并与填报机构向下的某级外国被投资机构“Z0307被投资机构代码”、Z0306被投资机构名称”、“Z0308被投资机构所属国家/地区”、“Z0309被投资机构所属部门”一致。 如A0110选择“否”,则填报单位直接向下一级的外国被投资机构信息(Z0306被投资机构名称、Z0307被投资机构代码、Z0308被投资机构所属国家/地区、Z0309被投资机构所属部门)应当在A01-1中存在,且,“A0101境外被投资机构代码”、“A0102境外被投资机构全称”、“A0103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属国家/地区”、“A0104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属行业”、“A0108期末(本机构)表决权比例(%)”应分别与 “Z0307被投资机构代码”、Z0306被投资机构名称”、“Z0308被投资机构所属国家/地区”、“Z0309被投资机构所属部门”、“Z0305投资者表决权比例(%)”一致。 | | Z03表中填报单位直接向上一级的“Z0303投资者所属国家/地区”中有非中国的投资者时,A02-1(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资产负债表))及A02-2表(境外直接投资者名录)必有数据,且填报单位直接向上一级的外国投资者信息(包括Z0301投资者名称、Z0302投资者代码、Z0303投资者所属国家/地区、Z0304投资者所属部门、Z0305投资者表决权比例(%))应当在A02-2中存在,且分别与该投资者的“境外投资者全称(A0219)” 、“境外投资者代码(A0218)”、 “境外投资者所属国家/地区(A0220)”“境外投资者所属行业(A0221)”、“期末(外方)表决权比例(%)(A0225)”一致。 | | Z03表应按照投资关系成对填写。每个机构使用唯一代码,不同机构不得使用相同代码。如一组投资关系中的投资者与被投资机构使用完全一样的代码,或者不同的机构使用同一个代码或字符(如0、N/A),或者使用1、2、3等层级序号来编写本机构和关联机构的代码的情况。以上各类情况造成外汇局端无法识别和形成申报机构的股权框架图。 | A01-1 对外直接投资(资产负债表及市值) | | 1 如果A0129可流通股票(份额)的记账币种非N/A时,A0130本机构持股(份额)数量、A0131每股(每份)市价不能同时填写为1或相同数值。 2 如果A0129可流通股票(份额)的记账币种非N/A时,则比较:[A0109期末本机构持股比例*(A0116 期末归属于被投资机构全体股东的权益总额+A0115期末负债中本机构波夫的营运资金)折美元,与,(A0130本机构持股(份额)数量*A0131每股(每份)市价)折美元,二者分别为账面法和市值法的投资者权益,二者不应偏差过大。 3 不能将5种可流通股票的记账币种、本机构持股(份额)数量、每股(每份)市价重复填写或全部填写为同一数值。(接口方式下,最多填写5种不同记账币种的数据) 4 境外被投资机构与本机构关系填写的是2(境外子机构)而期末机构表决权比例填写的数值必须大于50。 5 期末负债大于等于期末负债中本机构拨付的营运资金。 | A01-2 对外直接投资(流量) | | 1 当A01-1对境外被投资机构的表决权持有大于等于10%的(即A0108≥10(%)),A01-2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中的“A0101境外被投资机构代码”应当与A01-1对外直接投资(资产负债表及市值)中的“A0101境外被投资机构代码”一致。 2. 如果某月月初本机构持有某境外机构表决权≥10(%),但本月本机构减持相关表决权(A0134<0 ),导致月末本机构对该境外机构的表决权比例(A0108)低于10%,以上减持活动属于直接投资(减持)行为。为确保A01-2 能够共用A01-1的A0101-0111各项,填报机构仍需填写A01-1表,具体填写方式为:A0108=0,A0109=0,A0113至A0128均为0(即无论月末是否还持有表决权,均填写为0)。 下月,如本机构持有的该境外机构10%以下表决权,应纳入B01表统计。具体请参照第一期答疑第一部分第20题填写。 | | 1 “A0134投资金额”>0,而“A0135本机构持有表决权比例增减”<0,为疑问数据,提示核查。 2 “A0134投资金额” <0,而“A0135本机构持有表决权比例增减” >0,为疑问数据,提示核查。 | A02-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资产负债表) | | “A0212本期利润总额”>“A0213本期本机构全体股东应享受的净利润” | A02-2表境外直接投资者名录 | | 1当A02-2中境外投资者持有本机构表决权比例大于等于10%的(即A0225≥10(%),则A02-2中的“A0218境外投资者代码”与A02-3中的“A0218境外投资者代码”一致。 2如果某月外来直接投资发生撤资,导致月末填报机构对境外被投资机构的表决权比例(A0225)低于10%,即月末不存在来外直接投资,则为确保A02-3 能够共用A02-2的A0218-0226各项,填报机构仍需填写A02-2表,具体填写方式为:A0225=0,A0226=0。 下月,如果境外投资者仍然持有本机构10%以下表决权,应纳入B04表统计。具体请参照第一期答疑第一部分第20题填写。 | | 1 如果A0227可流通股票(份额)的记账币种非N/A时,A0228持股(份额)数量、A0229每股(每份)市价不能同时填写为1或相同数值。 2 如果A0227可流通股票(份额)的记账币种非N/A时,则比较:[A0226期末外方持股比例*(A0205 期末归属于本机构全体股东的权益总额+A0204期末负债中境外母公司拨付的营运资金))折美元,与,(A0228持股(份额)数量*A0229每股(每份)市价)折美元,二者分别为账面法和市值法的投资者权益,二者不应偏差过大。 3 不能将5种可流通股票的记账币种、持股(份额)数量、每股(每份)市价重复填写或全部填写为同一数值。(接口方式下,最多填写5种不同记账币种的数据) | A02-3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量) | | 1 “A0232投资金额”>0,而“A233外方持有表决权比例增减”<0,为疑问数据,提示核查。 2 “A0232投资金额” <0,而“A233外方持有表决权比例增减” >0,为疑问数据,提示核查。 | B01表投资境外股本证券和投资基金份额(资产) | | 如选择了逐支报送,则“B0120本月末持股(份额)数量”*“B0121本月末每股(每份)市价”应等于“B0118本月末市值”。 | B04 吸收境外股权和基金份额投资(负债) | | 如果“B0401工具类型”=1、3或4时,“B0418本月末投资者持股(份额)数量”*“B0419本月末每股(每份)市价”=“B0415本月末市值)”。 | “B0404投资者名称”中填报为具体的单个投资者时,“B0420本月末投资者持股(份额)比例”<10(%),因为比例大于等于10的应填报A02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表; 如果“B0404投资者名称”中填报为相关结算代理人或其他中小投资者时,“B0420本月末投资者持股(份额)比例”可能≥10(%)。 | D表 | | D表中存、贷款数据可参考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外汇信贷收支月报,对于两者差异,应予以关注并查找原因。 | | D09对非居民的贷款和应收款减值准备余额,与D02贷款(含拆放银行同业及联行)(资产)或D04应收款(不含应收利息)(资产)存在逻辑上的联动关系,D02、D04余额发生变动,一般情况下D09也会发生变动。 |
1.3其他要求 原《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问题解答第二期的问题6(即《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规定采用零报送制度,对于没有业务的报表需要填写零吗?),曾答复:“首先,初次参加数据报送时,所有申报机构均应填写Z01表。后续报送各月数据时,如果Z01表信息无变更,则不必每月更新;如果Z01表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对应报告期进行更新填报。” 由于申报主体各表数据均与填报单位基本信息(Z01表)存在极强的关联关系,为保证各期数据的准确关联,现调整为:“申报机构每期进行数据报送时,均应填写Z01表,无论该表信息是否发生变更。”
附件3
数据核查问题反馈表
错误数据的申报主体 | | | | 0001中国银行 | | | 描述(如需附截屏或数据,请直接粘贴于本表内;如数据量较大,请以EXCEL附件形式标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核查规则意见反馈表
4.1修改意见
4.2 新增规则
4.3使用其他数据核对
注:
1.《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及相关答疑中已经明确的逻辑关系校验无需重复总结。
2.如有需要补充的涉及制度各表表内、表间及不同报告期之间数据校验规则,请按4.2模板中的格式整理后形成核查规则总结。
3.使用其他数据来源或系统进行核查的内容,请整理至4.3使用其他数据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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