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241|回复: 0

汇发[2016]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

[复制链接]

1141

主题

94

回帖

5018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5018
发表于 2016-3-31 22: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头文件
文件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汇发
年份: 2016
发文编号: 4
本帖最后由 hongtouwen.com 于 2016-3-31 22:37 编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
汇发[2016]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内银行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知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 附件:通知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pdf (507.2 KB, 下载次数: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

红头文,一站式红头文聚集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红头文 |网站地图

GMT+8, 2024-4-19 23:51 , Processed in 0.066741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