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件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文件 济银发〔2011〕107号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的通知 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目前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法人金融机构,以及实施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均在现行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同步上调0.5个百分点。 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有关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并指导其做好此次准备金率调整工作,确保顺利实施。遇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分行。 附件:银发[2011]117号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货币政策 存款准备金 转发 通知 抄 送:山东银监局,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内部发送:各行级领导,办公室,货币信贷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事后监督中心。 联系人:尹 珂 联系电话:(0531)86167437 (共印8份)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办公室 2011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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